1. 波兰专利制度简介
波兰现行专利制度主要法律为《工业产权法》(2000)。
波兰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,并且是《巴黎公约》与PCT《专利合作条约》的缔约国,故国外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(专利合作条约)途径在波兰申请专利。
2.波兰专利类型及申请流程介绍
发明专利:保护期限为20年
实用新型:保护期限为10年
外观设计:自申请日起自动保护5年,可续展4次,每次5年,即最长保护期为25年
波兰专利局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进行实质审查,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。
2.1 发明专利
2.1.1发明专利概念和说明
波兰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:“发明是指对产品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。”
波兰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与我国大致一致。
区别之处在于,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日后的三个月内,提交要求优先权的声明,并递交证明其在指定国家或场合在先申请的文件。而我国的优先权声明需在提交申请时一并交付专利局。
专利局先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,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后18个月对专利进行公开,申请人可在优先权日后12个月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。经专利局实质审查后,授予专利权。
波兰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有以下两类途径,共四种方式:
(1) PCT途径
w PCT该国申请;
w PCT指定EPO申请指定该国。
(2) 巴黎公约途径
w 该国申请;
w EPO申请指定该国。
2.1.2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
2.1.3发明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
w 需要提供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,说明书摘要,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;
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(无需公证或者认证);
w 申请人名称,申请人地址、发明人姓名、发明人地址等信息。
注: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波兰语。
2.2 实用新型专利
2.2.1实用新型专利概念和说明
波兰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:“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。”
波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较之我国比较严格,大体程序同上述发明专利。专利局对实用新型进行实质审查,但主要审查新颖性,满足条件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同时对新用新型进行保护。
波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。
2.2.2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
2.2.3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
w 需要提供的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,说明书摘要,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;
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(无需公证或者认证);
w 申请人名称,申请人地址、发明人姓名、发明人地址等信息。
注: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波兰语。
2.3外观设计专利
2.3.1外观设计专利概念和说明
波兰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:“对产品外形的线条、图样、形状位置或三维形状及颜色与其结合作出的新的、原创的设计。”
波兰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同我国相似,都不进行实质审查。从受理申请日起三至四个月,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,主管局并不自动进行检索,但当主管局认为该申请存在可以实质驳回的理由,也可根据该实质理由对申请予以驳回。
波兰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途径分为两类,共两种方式:
(1) 巴黎公约途径:该国申请
(2) OHIM途径:欧共体外观(RCD)。
2.3.2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
2.3.3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
w 需要提供正六面视图和立体图;
w 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,包括产品名称,用途,设计要点等;
w 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(无需公证或者认证);
w 申请人名称,申请人地址、发明人姓名、发明人地址等中文信息。
注: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波兰语。
3.不能申请专利的主题
在波兰,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:
w 其应用将有悖于公共道德标准或社会风俗的发明:
w 对动、植物品种以及动、植物品种繁育的纯生物学方法;
w 外科或治疗方法或兽医治疗方法,以及用于人类或兽医学的诊断方法;
w 科学发现;
w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;
w 动物和植物品种;
w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;